宝鸡市图书馆是一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宝鸡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馆舍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北路一号,建成于1957年,现已对外开放。宝鸡市图书馆馆舍面积3800平方米,藏书容量400万册,已有馆藏文献66万册(件),阅览座位2000个。2018年,宝鸡市图书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并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布为“2017年全民阅读优秀组织”。2020年5月26日起,陕西省图书馆有序恢复开放。
历史沿革
1957年,宝鸡市图书馆始建。
1988年1月,宝鸡市图书馆由建国路西巷迁到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北路一号。
1985年,宝鸡市图书馆成立宝鸡市图书馆学会。
1999年,宝鸡市图书馆实现业务集成管理系统(ILA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2005年,宝鸡市图书馆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宝鸡市支中心,配备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声像设备、网络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实现全馆无线网络覆盖。
2009年起,宝鸡市图书馆实行全年365天对外开放。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宝鸡市图书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同年12月,宝鸡市图书馆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布为“2017年全民阅读优秀组织”。
2020年,宝鸡市图书馆全馆已东迁至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新馆由宝鸡烟厂老厂房改建而成,面积为2.8万平米,现有藏书70万册,全馆设计藏量为150万册。馆内设有文学图书借阅区、社科图书馆借阅区、自科图书借阅区、未成年人图书馆借阅区、报刊借阅区等藏阅一体区域,满足不同读者的借阅需求。
馆藏资源
现藏纸质文献70余万册(件),电子文献27万册(件),古籍文献12172余册。多年来,宝鸡市市图书馆积极发挥数字化建设职能,自建宝鸡市图书馆典藏古籍数据库、西周青铜器多媒体数据库、宝鸡社火多媒体数据库和宝鸡特色美食资源数据库,与新华书店总店联合推出“你读书 我买单”线上线下服务品牌;充分调动文化志愿者积极性,创新服务方式,推出“阅美剧社”等全民阅读推广亮点活动。
获得荣誉
宝鸡市图书馆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一等奖”;被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先进单位”;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为“全民阅读优秀组织”和“全民阅读示范基地”。2018年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部门设置
办公室:文书档案、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后勤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证处(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采编部:图书采购、登记、编目、分类,馆藏书目数据库管理。
信息技术部:电子阅览室,网络维护,共享工程支中心工作。
辅导部:十二个县区公共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工作,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图书馆(室)的业务联系与指导,全市图书馆丛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学术和阅读推广活动。宝鸡市图书馆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阅览部:未成年人阅览室、社会科学阅览室(参考咨询阅览室)、自然科学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自修室。馆外借阅点管理工作。
流通部:书籍文献的借阅、读者咨询,书库管理,馆外借阅点的管理工作。
特藏部:古籍文献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
相关服务
入馆须知
宝鸡市图书馆是公共文化场合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读者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共秩序。
2、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到馆读者应衣着整洁、端庄。凡衣冠不整以及醉酒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各借阅区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进入阅览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存包柜。
5、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和推销商品;入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阅览区拨打接听手机。
6、请勿在馆内睡觉;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公共财物的按有关条款赔偿。
8、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我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进行团体活动。
9、如遇有紧急等突发事件发生,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办证指南
一 申办条件及方法
1.读者凭本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芝麻信用550分以上)扫码办理免押金电子借阅证(详见芝麻信用免押金借阅)。
2.无支付宝读者,凭二代身份证(可绑定微信公众号)在自助办证机办理免押金电子借阅证。
3.无身份证、支付宝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注册。(监护人承担诚信担保)。
二 电子借阅证绑定方式
1.持身份证在自助机办证的读者关注宝鸡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大厅绑定借阅证,证号为身份证证号,密码为持该身份证读者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如:1980年1月1日——19800101)。
2.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芝麻信用办证的读者办理成功后支付宝自动绑定证号密码,也可自行绑定微信公众号,方法如上。
三 使用范围
凡在本馆注册的电子读者证,可在本馆借书、阅览、自修;亦可在本馆的直属分馆借还图书,总馆与分馆实行“一证通用”、 “通借通还”。
四 借阅时限及逾期处理
每证每次可借图书2册,借期20天,可续借1次,续期10天;逾期不还者,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借书日期将自动顺延一天,以此类推。如逾期3个月未归还图书,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借阅黑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 注意事项
1.读者借阅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图书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依照宝鸡市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如发现有偷窃书刊的行为,将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停止提供本馆服务,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4.自助办理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及时咨询工作人员予以解决。
换证须知
1、从2014年4月23日我馆读者借阅证升级为IC卡 式借阅证。
2、新办证读者按《办证须知》申领。
3、旧证换新证: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并带上原借阅证、身份证、借阅证押金凭证、逾期保证金凭条(如有滞纳金需缴清),并补缴40元,按《办证须知》申领新证。
4、新证每次可借阅图书4册,借期2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
5、新证设有用户密码,除在馆内借阅外,可在自助图书机(上海人民公园九龙广场、馆门口)上借阅。
6、新、旧证过渡期至2014年8月31日。过渡期内新、旧证均可使用。9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开馆时间
上午8:30至下午19:00
每周一闭馆(职工学习、系统维护)
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10:00-16:00
地理位置
地址:金台区宝烟路一号
参考资料
宝鸡市图书馆-宝图简介.宝鸡市图书馆.2023-11-08
宝鸡市图书馆.携程.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