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

泰国宪法法院(泰文: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成立于1997年,是泰国独立的政府机构,具有符合政府行政法规定的地位。

泰国宪法法院在2006年因军事政变被政变军方撤销,后来,又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取代。其具有的职责包括:负责宪法法院的行政工作;研究和汇编有关宪法法院和宪法法院法官工作的信息、命令和决定;支持宪法法院工作的研究和传播;宪法法院指定的其他行动。

历史沿革

1997年,泰国宪法法院正式成立。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在推翻前总理他信政权后,政变军方宣布撤销宪法法院,并废除了1997年宪法,同时颁布临时宪法,后来,泰国宪法法院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取代。

机构治理

组织架构

泰国宪法法院设有独立的行政机构,由宪法法院办公室秘书长担任总司令,直接向宪法法院院长汇报工作。宪法法院办公室秘书长的任命须由宪法法院院长提名,并依法经宪法法院法官批准。宪法法院办公室在人事管理、预算和其他运作方面依法独立。

领导成员

参考资料

机构职责

泰国《宪法法院法》规定,宪法法院是独立的政府机构,具有政府行政法规定的部门地位。其权力和职责如下:

相关事件

取消英拉总理职务

2014年5月7日,泰国宪法法院就该国看守政府总理英拉调动他信前妻的亲戚、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塔允的职务涉嫌违宪进行裁决,法院裁定英拉触犯宪法第266(2)(3)及第268条,取消英拉的总理职务,参与违宪案的9名政府部长也一同被取消职务。

暂停佩通坦总理职务

2025年7月1日,泰国宪法法院宣布,受理有关调查总理佩通坦是否存在违宪行为的请愿书,并决定即日起暂停佩通坦行使总理职权。根据宪法法院的声明,宪法法院的9名法官以9比0的投票结果接受了请愿书,并以7比2的投票结果决定佩通坦暂停行使总理职权,直到作出裁决。围绕是否暂停佩通坦行使总理职权一项,宪法法院认为,当前有合理理由怀疑佩通坦可能违反宪法,故令佩通坦自2025年7月1日起暂停履职,直至宪法法院作出裁决并通知相关各方。

根据声明,宪法法院受理后,佩通坦须在收到请愿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当地时间7月3日下午,泰国政府在总理府召开内阁特别会议,宣布在佩通坦被宪法法院下令暂停履行总理职务期间,由副总理兼内政部长普坦代理总理职务。

参考资料

首页.泰国宪法法院.2025-07-03

再见,英拉! .新浪财经.2025-07-03

历史.泰国宪法法院.2025-07-03

泰国.中国人大网.2025-07-03

综合消息: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北方网.2025-07-03

透视泰国政局:為何「宪法法庭」权力大到可将总理解职?新总理贝东丹能否让联合政府不分裂?.thenewslens.2025-07-03

#泰国星暹新闻#【泰....新浪微博.2025-07-03

泰国宪法法院决定暂停佩通坦总理职权.新华网.2025-07-03

泰国副总理普坦代理总理职务 .百家号.2025-07-03